11月14日,全省盐业体制改革推进工作会在济南召开。会上正式下发了《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和《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》,明确2018年1月1日起,山东将全面实行新的盐业管理体制和食盐质量****体制。
参照《方案》,按政企分开原则,山东剥离省盐业集团及市、县(市、区)盐业公司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;撤销省盐务局,省盐业集团**加挂省盐务局牌子。从14日起,盐业监管责任同步下放至各市、县(市、区)**,**实行原先双重**、双重管理的体制;各市、县(市、区)盐业公司及人、财、物等下放所在市管理,由所在市**统筹盐业监管体制和盐业企业改革;省盐业集团持有的市、县(市、区)盐业公司的国有产权,无偿划转所在市国资监管机构。
省盐业集团原先的全省盐业行业管理和质量****职责移交给有关部门。其中,省经信委为省**盐业主管部门,负责全省盐业行业管理、食盐专营管理工作;省食品药品***为省**食盐质量****部门,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。市、县(市、区)参照省里做法相应进行调整。
山东是食盐生产、消费大省,同时还承担了全国18个省市的部分食盐**工作,但一直以来,盐企大而不强问题明显。盐业体制改革后,盐企改革成为**任务。参照《方案》,山东将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、股份制改革,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;鼓励食盐生产、批发企业兼并重组,允许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或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,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**。
据介绍,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,过渡期内,执法经费按原渠道解决,原执法人员保留执法资格。12月31日前,职能划转和人员安置需全面完成。